质技监局量发[1999]17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技术监督局、经贸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有关部门,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:
为了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,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和国务院颁布的《质量振兴纲要》,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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